【翟卫华】在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太原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委,市委各工委(党委),各旅游景区(点)、各旅行社: 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中国软实力、塑造中国公民良好国际形象的迫切需要。为了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中央文明办正在拟订《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行为公约》(以下分别简称《指南》和《公约》),并广泛征求公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待修订后公开发布。现就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印发〈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的通知》和省文明委《关于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通知如下: 1、切实加强旅游行为规范宣传教育。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创新型城市教育,依托各级各类培训中心、市民学校、村民学校、家长学校等教育阵地,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礼仪形象展示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出游和礼仪基础知识、涉外礼仪、公共礼仪等教育培训,使《指南》和《公约》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其基本要求为广大市民所熟知,逐步成为市民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将《指南》和《公约》纳入公务员政务礼仪培训和商务礼仪培训的内容,提升公务员礼仪修养水平。要开展文明旅游形象大使、文明导游、文明旅行社评选等系列活动,培育文明市民、文明游客。 2、突出国家公职人员和青少年两个重点。党政干部、公务员、驻外公职人员,要带头学习遵守公民旅游行为规范,用自己的文明言行和人格力量为社会作出表率。要把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出行、文明游览纳入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范畴,注重从小培养文明公民。 3、广泛开展提升旅游文明素质实践活动。要根据《指南》和《公约》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和管理职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保障措施和工作计划,持之以恒地开展市民旅游文明素质教育。各类风景旅游区(点)要通过制作发布公益广告、设立文明监督岗、评选文明游客等方式,教育引导游客文明游览。商业网点、餐饮服务场所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文明礼仪、职业道德教育和管理,加强环境建设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的商业文化。 4、建立健全提升市民旅游文明素质的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完善市民旅游文明素质教育长效机制。各级旅游部门要建立市民旅游文明教育考核制度,对旅行社履行教育游客职责实施有效管理和考核。各旅行社要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切实承担起教育引导广大游客的职责。建立导游和领队全程文明教育责任制。对未能有效履行教育游客职责、屡屡造成不良影响的导游和旅行社要进行批评教育和责令整改。各地各部门要将旅游文明素质教育工作纳入职业道德培训计划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要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等具体行为准则,把“八荣八耻”和《指南》、《公约》的基本要求渗透到社会管理之中。即将到来的“十一”黄金周,是一次大力倡导文明旅游、提升市民旅游文明素质的有利时机。要按照“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各项活动。 5、各地各部门要把实施“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作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举措,作为提高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大事来抓,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工作规划,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是精神文明建设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是全社会和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各县(市、区)文明委、市委各工委(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旅游部门要在文明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相关部门,群策群力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工作搞好,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七
·太原市2006--2007年度文明和谐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名单